数据表明,人类先天性畸形有2%至3%是药物引起的,因为大多数药都能通过母体血液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盘和胎儿产生*性作用。一些药物对母体属治疗量,而对胎儿却是中*量。特别在妊娠期的头3个月,胚胎正处于发育阶段,,胎儿的各个系统尚未形成,容易导致畸形或脏器发育不全及功能缺陷,甚至死胎。
据统计,孕妇妊娠期间90%的至少服用过1种药,40%的至少服用过10种药,平均每人用过8种药,而经医师开处方的用药仅占20%。因此,指导孕妇妊娠期的合理用药势在必行。
抗生素类
孕期服用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可致胎盘转输胎儿体内形成钙盐螯合物,妨碍钙盐进入软骨和骨骼,抑制骨骼生长,引起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小肢畸形;
孕中后期用药能影响牙蕾的发育,釉质发育不良,乳牙*染,先天性白内障或胎儿宫内发育停滞。
氯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唇裂、腭裂。
甲硝唑、替硝唑等能致胎儿畸形。
解热镇痛类
水杨酸盐、非那西丁、吲哚美辛等可能引起胎儿唇裂、腭裂、骨骼或血管畸形、新生儿肺高压症,死亡率增加。
免疫抑制剂类
如沙利度胺、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
沙利度胺为强致畸药,孕妇禁用,一般发生在妊娠前3个月,尤其是第45-55天。
育龄妇女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方可应用,停药6个月以上方可怀孕。
作者: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口腔科彭志红、罗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