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海南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8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蔬菜、水果、兽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鲜蛋类和生干坚果与籽类共6类批次,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万宁兴隆文钦武水产品摊位销售的角虾(海水虾)(规格:散装,购进日期:-08-31),检验项目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2.万宁万城申栋水产品摊位销售的牛蛙(规格:散装,购进日期:-09-01),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3.万宁北大美玲蔬菜摊销售的辣椒(规格:散装,购进日期:-09-03),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