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小儿使用抗生素
应注意什么?
(1)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
①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酶的分泌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氯霉素、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禁用,可导致脑性核*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②新生儿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性反应的发生。
③新生儿的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2)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类药物:
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②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该类药也有一定肾、耳*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③四环素类抗生素可导致牙齿*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④喹诺酮类抗菌药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抗生素时
注意些什么呢?
孕妇使用抗生素应慎重,如果使用不当,可带来很多副作用,尤其对胎儿可产生各种不良的影响,如畸形、早产等。因此,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根据抗生素的不同性质以及对孕妇和胎儿不同的影响,抗生素一般可分为孕妇禁用、慎用和可以用3大类。
(1)整个妊娠期禁用的抗生素四环素类(四环素、米诺环素等)、喹诺酮类(诺氟沙星、依诺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灰*霉素、多粘菌素、黏杆菌素等,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性作用。
(2)妊娠某阶段禁用的抗生素妊娠早期即妊娠12周内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利福平、磺胺药等,妊娠28周后禁用氯霉素、乙胺嘧啶、磺胺药和呋喃旦啶等药物。因为氯霉素、利福平、乙胺嘧啶可致胎儿尿道和耳道畸形、耳聋、肢体畸形、脑积水、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磺胺药可致新生儿*疸及溶血性贫血,呋喃旦啶可致新生儿溶血。
(3)整个妊娠期都可使用的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磷霉素等,这类抗生素在妊娠期使用,对胎儿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青霉素类药物在使用之前必须做青霉素过敏试验,心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
哺乳期时患者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特别注意的是,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一定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抗生素。
老年人如何使用抗生素?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特别是患有慢性疾病者更容易合并细菌感染,如果不合理使用抗生素,会加重人体器官的损害,影响寿命。在使用抗菌药方面,老年人有着特殊性,需要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