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害
药物性肝损害,是指药物直接或间接损害肝细胞引起的肝功能受损害。随着新药种类的不断间世,产生肝损害的药物越来越多,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病率也日益增多。
诱发肝损害的药物
最常见有以下几种:
(1)抗生素类:如四环素类、红素、氯幕素、氟酸度;
(2)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大剂量扑热息痛、保泰松;
(3)结核药:利福平、雷米封、吡酰胺;
(4)抗肿瘤药与免疫抑制剂:如氨甲呤、环磷酰胺;
(5)抗精神病药:如氯丙嗪等。
其他消化系统、循环系统、代谢性疾病长期服药都可能引起肝损害。
药源性肝损害症状
药物性肝损害一般在用药2周内出现(达50%一70%),8周内达高峰(80~-90%),常见症状为发热、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皮肤*疸、瘙痒、皮疹、肝功能异常。
如何减少药物性肝损害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或减少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呢?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空腹或饥饿状态下服药;
(2)避免酒后立即服药;
(3)年龄在35岁以上,药物对肝脏的*性增加,长期服用时,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4)避免与苯巴比妥或冬眼灵类药物同服;
(5)尽量不用肝*性药物,不得已时应每周或2周检査肝功能一次。凡用药1-4周后发现肝功能有变化或突然出现前述症状时,即应高度警惕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立即停用该药,医院诊治。